從荊州市房產局獲悉,自今年6月1日起,荊州市國有直管公房基本月租金標準開始上調,高租金由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.6元調整為2.2元,低租金由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0.8元調整為1.24元。離休干部、困戶可享受調租優(yōu)惠政策。
租金全面上調
為繼續(xù)推進我市公有住房租金改革,根據(jù)國務院《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(zhèn)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》(國發(fā)[1998]23號)和《湖北省定價目錄》(鄂價法規(guī)[2012]205號)文件精神,經(jīng)市政府、物價局批準,荊州城區(qū)公有住房租金標準由原來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.6元調整為2.2元;超過面積部分租金按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調整后的租金標準自2013年6月1日起執(zhí)行,屆時,我市各類直管公房基本月租金將全面上調。按照房屋結構等級,租金標準分別為:鋼混結構房屋每月每平方米2.2元;磚混一等房屋每月每平方米2.2元;磚混二等房屋每月每平方米1.98元;磚木一等房屋每月每平方米1.98元;磚木二等房屋每月每平方米1.78元;磚木三等房屋每月每平方米1.59元;簡易結構房屋每月每平方米1.24元。
對于超面積住房,其所超面積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2.82元收取。根據(jù)相關規(guī)定,我市租住公有住房面積控制標準為:正、副廳級干部和享受同等職稱待遇的知識分子,每戶住房使用面積為102平方米;正、副縣級干部和享受同等職稱待遇的知識分子,每戶住房使用面積為80平方米;一般干部職工每戶住房使用面積為61平方米。每戶面積標準以家庭成員中職務(職稱)高一人為標準計算;各類人員的住房使用面積以現(xiàn)行租金基價計算房租的控制性標準,不是必須達到的面積標準。
市房產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目前,我市城區(qū)國有直管公房面積接近70萬平方米,共有住戶1萬多戶。自2006年以來,直管公房高租金標準一直執(zhí)行的是每月每平方米1.6元,但我市30%至40%的直管公房處于急需改造階段,維修投入費用需要幾百萬,甚至出現(xiàn)“倒掛”現(xiàn)象,為解決這一問題,對直管公房租金標準進行了調整。今后收取的租金將更多地用于房屋修繕和維護,確保房屋安全正常使用。
部分人群可享受優(yōu)惠政策
根據(jù)調租政策,離休干部、困戶可按我市相關規(guī)定享受優(yōu)惠政策。對承租國有直管公房1949年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或已故離休干部的配偶,提租后新增租金部分可實行減免;對承租國有直管公房的“低保”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、享受定期撫恤補助優(yōu)撫對象的困難家庭可按我市住房保障的相關規(guī)定申領廉租住房租賃補貼。
具體標準可進行差價調節(jié)
據(jù)介紹,除了按照房屋結構等級收取不同標準的租金外,各類租金標準還可根據(jù)朝向、層次、地段等因素進行調節(jié)。其中地段分為三類,一類地段在基本月租的基礎上可上浮3%,二類地段可上浮0%,三類地段可下浮5%.
沙市區(qū)一類地段外圍線為:東起紅星路-往南至荊江大堤-西與解放路相接-北京西路、塔橋路-往北至江津中路;二類地段外圍線為:東起三灣路-往南至躍進路、柳林路-至荊江大堤-往西至白云路、太岳路-北與北湖路相接-往北至長港路;三類地段外圍線為除一、二類地段以外的地區(qū)。
荊州區(qū)一類地段外圍線為:東起東門城墻-往南至南門城墻-西至西門城墻-北至北門城墻;二類地段外圍線為:城外東至漢沙線-南至南湖路之間區(qū)域;剩下地區(qū)為三類地段范圍。
居民反應不一
承租的部分市民認為漲價合情合理,另一部分市民稱難以承受。
“很多困難戶連房租都交不起,漲價實在讓人承受不起。”家住沙市區(qū)梅臺巷的居民夏家培說,他和老伴兩人租住的國有直管公房有20平方米,每月租金為40元。由于老兩口沒有收入來源,老伴還患有癌癥需要長期吃藥,家里非常困難。因此,夏家培認為漲價不能一概而論,對于底層老百姓不能漲價。
64歲的黃文玉是一名從制藥企業(yè)退休的職工,她所租住的房子也是20多個平方米,在里面已經(jīng)居住了20多年。“現(xiàn)在什么都在漲價,相應的工資水平、退休工資也有所提高,國有直管公房租金上調也是合情合理的。”黃文玉說,要漲價幅度不是太大,每月租金在50元以內,自己還是可以接受的。